沭阳通报4起党员干部酒驾、赌博案件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坚决遏制酒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沭阳县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酒驾、赌博案件通报如下:

1、2018年3月,高墟粮食储销有限公司经理马军因犯危险驾驶罪,沭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二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9年2月,马军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2、2018年10月,北丁集乡宋宅村党员陈晓云因犯危险驾驶罪,沭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2019年12月,陈晓云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2018年12月,韩山镇韩山社区党员于华水因犯赌博罪,沭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19年3月,于华水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2019年1月,华冲镇官沟村党员殷振凯因犯赌博罪,沭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9年6月,殷振凯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以上4起案件反映了少数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法纪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抵制诱惑,筑牢思想防线。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加强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各纪检监察机构要继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宿迁之声 编辑: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