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被列为省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

根据省财政厅、省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村庄环境改善提升)的通知》(苏财建〔2018〕85号),沭阳县被列为2018年度省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获得4550万元的补助资金。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县村庄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县住建局将综合受益农村人口、受益农户、完成污水治理村庄数量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