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镇全力整治“散乱污”企业

为加快“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力度,新河镇政府认真对待,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执法队,按照县环保问题责任清单,把整治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对全镇“散乱污”企业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二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动员会、宣传车、广播、信箱举报等形式,对“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全方位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部门联动,凝聚合力。组织环保、安监办、派出所、市监分局、供电所、国土所、建设办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全镇范围内各类污染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行为。

四是加强督导,严厉追责。该镇成立督查组,对全镇“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整治行动结束后进行复查验收,对漏报、瞒报或整治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