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不仅突出了生态宿迁的主题,更从法律上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提供了保障。2017年4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审议确定湖滨公园、印象黄河景区、水景公园、雄壮河湾公园等15块城市绿地作为中心城市第一批永久保护绿地(总面积达594.59公顷),向社会公布绿地保护名录,设立保护标志牌,确保已公布地块得到长效保护。

编辑:麒麒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小知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有何不同?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评估更注重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较之“园林城市”的评比标准,“生态园林城市”的评估增加了衡量一个地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恢复水平的综合物种指数,本地木本植物指数,城市热岛效应程度,山体、水体、废弃地生态修复等评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