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安监将完善九大制度 加强安全监管 执法监督工作

 为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和监督我市安全监管执法行为,我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工作。

 全市安全监管部门将建立依法合规、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有效衔接,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常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建立健全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完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9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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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安监部门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程,领导要亲自过问,督促指导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准确运用好综合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三种监督方式,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日常监督年度计划,加强本部门监管执法重点环节的监督,推动执法行为合法性、规范性。日常监督要突出重大行政处罚集体审议、权利告知、救济途径、自由裁量。专项监督要在坚持全面监督的同时强化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和实体的公正性的审查,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理,并做好回应关切。在做好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同时,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监督,对综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明确整改要求,被检查地区要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抓好整改。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出现的偏差,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执法监督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要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围。

(市安监局 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