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即将到来
宿城警方再次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
宿迁市区禁燃区内
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者必处罚!
如果“任性”的你
过年一定要放烟花爆竹
那么等待你的将是以下处罚
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至500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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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2月15日零时起,《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宿城警方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240余家次,取缔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点10处,扣押非法储存烟花524箱,非法存储爆竹241万响,行政处罚11人。
禁燃禁爆
禁放 禁放 禁放
2019年12月15日
《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非法燃放、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
将会被依法查处
市民朋友一定要看仔细了!
来源:宿城公安 编辑: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