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管理,满足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退出机制,近日,宿豫区出台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考核办法。
一是明确考核方式。
实行百分制考核,对每项考核内容进行扣分,按月对违反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有关规定的配送企业进行考核,并按月公示、按季通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
二是明确考核主体。
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工作由区医保局负责,按照药品和耗材分别进行考核,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记录、反馈配送企业应当被扣分具体行为。
三是明确考核内容。
重点围绕配送及时率、采购配送率、集采配送情况、票货同行情况、是否存在线下采购配送、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是明确结果运用。
对于年度平均考核得分前3名的配送企业授予“配送工作优质服务奖”,并在下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中进行加分;根据考核扣分情况,分不同情形采取限期整改、约谈、通报等方式进行约束,考核平均得分低的建议上级部门取消其配送资格,并纳入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