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简章

 
 

        为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面清查全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宿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委托江苏省苏宿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查指导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5月14日9:00—5月20日16:00;报名地点:宿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咨询电话:顾主任:13812400655;于主任:18851596089。

(2)报名要求:应聘者在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宿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信网学历验证;

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三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笔试,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2.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苏宿人才招聘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3.面试。重点围绕报名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组织协调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     

4.体检。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5.公示和聘用。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宿人才招聘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期为1年,待遇3000元/月(月2400元基础工资+600元绩效考核),合同期满后自动解聘。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2868213。        

 

江苏省苏宿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