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是“三整合”改革的重中之重。我市在“三整合“改革中,通过职能综合、力量整合、机制融合、效应聚合,推动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在基层逐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实现“综合执法一队伍”。
上午,在宿城区耿车镇一家木材加工场,综合执法人员正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同时针对街道环境、门前整洁等开展执法巡街工作。附近市民也发现现在的执法效率明显提升。
市民 何先生:
就是通过这个环境整治,我感觉跟以前相比,现在环境好多了,像这个道路车辆也比较有序。
自“三整合”改革以后,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得到加强,服务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宿城区耿车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倪亮:
我们将根据区下放的42项执法清单,依法开展执法行动。如果我们在工作中遇到了超出执法清单的内容,我们将密切与区相关部门按照区乡联动的机制,与区相关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
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重点要解决行政执法在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和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以及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目前针对乡镇行政执法赋权的事项,按照“放得下、经得住、管的好、有监督”这样的要求,做到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目前全市三县两区,通过报省政府批准赋予的权利事项共297项,涉及到22个执法领域,目前赋权已经全部到位。
宿豫区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 管永利:
在基层扩权方面,我们赋予了各乡镇(街道)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类事项共95项,赋予乡镇行政处罚类事项71项,基层的管理权限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扩充。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房庆忠:
一个就是根据改革的实施方案,要建立健全县区与乡镇一对多、多对一执法联动和联合执法的机制;第二项就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乡镇的有效实施;第三个就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基层示范所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能力建设。
记者:朱珠 盛韧
融媒体编辑:徐静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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