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大明星”上阵卖货 很可能只是AI换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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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少购物平台已经开启了618大促活动,主播们直播带货,各显神通。然而,有细心的买家发现,不少主播竟然利用AI技术“共用同一张脸”,而且还是一些人气明星,这无疑给传统的销售模式带来了一次颠覆性的冲击,同时也充斥着更多陷阱。

 

 

 

市民王女士从年初就收藏了一些心仪的商品,想要在618促销节抢购一番,她也时不时会走进收藏商品的直播间,详细观看主播的上身效果,可这定睛一瞧,发现很多主播长得咋和明星一样,再一对比原来是AI换脸技术。

 

 

 

市民 王女士

 

像我这种不经常购物的,看到以后就真以为是明星在代言,就有一定的欺骗性。

 

 

普通主播们可以化身为各路明星艺人,从而在直播带货的过程中增加更多卖点。市民蒋先生最近就在一些服装品牌的直播间里发现,每一位主播都有着与明星杨幂惊人相似的脸庞。

 

 

 

市民 蒋先生

 

他们设定的一些明星的AI带货主播的形象,我进去看到之后就感觉这个商品,比较上档次,比较正规一点,更愿意去购买她那个商品,买过之后再去看她这个主播,发现她那个不是真人,是一个AI主播,心里还是有点失落感。

 

 

 

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市民也和蒋先生一样,主观上认定,能请得起明星直播的商家,应该都是实力商家,产品相对更有保障,很容易被明星效应迷惑眼球。

 

 

 

市民 王女士

 

对于大众而言的话,明星是很容易取得我们的信任,那么在质量方面的话,就容易让大家相信。

 

 

 

市民 张女士

 

特别对于像我这种做事比较迅速的,就不会说去仔细辨别,就造成了很多这些,购买者心里面有一种不愉快。

 

业内人士指出,数字人直播是行业的新趋势,但是研发投入较大,因此AI换脸成了数字主播的“平替”。但是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欺诈和侵权,根据今年1月起实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使用AI换脸技术或合成人声服务时,应有显著标识,以免公众混淆。

 

 

 

律师 曹正新

 

用AI换脸技术伪造他人的脸进行直播带货构成侵权。根据民法典第1018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那我们知道,AI换脸其实就是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一些直播间未经明星本人同意,擅自利用AI技术换明星脸带货,其明星有权要求直播间停止侵权,赔偿相关损失。

 

利用AI换脸明星带货,本身就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不排除虚假宣传的可能,我们消费者在被虚假形象所吸引的同时,很可能会忽视了产品自身的价值和特点。

 

 

 

律师 曹正新

 

如果我们买到有问题的商品,依据法律规定,我们可以通过与销售商协商解决,或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也可以向行政部门投诉。保留相关证据追究销售商的违约责任,也可以以追究销售商和生产商的侵权责任。

 

 

 

 

数字化时代,各种操作还真是让人防不胜防,咱们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时一定要理性选择,切勿因为明星效应而盲目消费,最重要的还是要选择质量有保障的商品。当然,如果在直播间购买到涉嫌假冒伪劣产品,一定要及时固定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详情请收看21:10分宿迁综合频道《楚风夜话》

记者:李宇

融媒体编辑:万蒙恩 王淼

审核:解秀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