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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周先生告诉记者,今年3月初,泗洪县龙集镇孙庄村有一处占地面积为126亩的池塘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投标后,他获得了这处池塘的经营权,在签完合同后,周先生一次性付清了61万余元的租金,合同也标明孙庄村将于3月8日将塘口进行交付。然而时至今日,塘口却一直未交付给他,周先生非常着急。
预订了,人家现在螃蟹苗急着卖,现在气温一高,就要蜕壳了,放养肯定成活率就要低了,交塘子要是早交给我们,那个时候气温低,螃蟹没有蜕壳了,肯定损失少。
据当地村民介绍,该处塘口属于村集体所有,一直对外招标,上一任承租人中标后,经营至今。
(之前是养什么的?)也是养螃蟹的,他们这个塘口也是走村里面租的,最低五年。
现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已经过去近一个月时间,为何还未交付呢?记者现场联系了龙集镇孙庄村支部书记许珍云,对方解释,原本在今年3月7号,上一任承租人的合同到期后就应该搬离,在春节期间就进行过提醒,承租人也表示同意,但在到期日后却反悔了,现在前任承租人一直无法联系,他们也很无奈。
我们1月18号就贴了腾退通知书,催过他了,当时同意,没想到中标后他又不同意了,也通过法院途径起诉了,立案解决,我们现在也不会让他(上一任租户)养的,他已经违约了,逾期了,这个人是残疾人,又不能来强硬的,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法院要开庭,应该在一个月之内。
现在塘内还有螃蟹苗以及渔网,村里也无法采取强制措施。许珍云表示,周先生可以选择继续等待,逾期交付也会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赔付,对于周先生的损失,也会协商处理赔偿。如果选择退塘,村里也会配合周先生完成相关手续,积极退款。
我们本金已经退了,该我们违约的,我们该补偿补偿,(逾期一天就付一天的违约金?)可以,我们双方再协商。
随后,记者将情况反馈给龙集镇政府,镇政府工作人员郑先生表示,村委会的工作存在不足,在以后的村集体资产招标中,将会吸取教训、提前介入,确保相关资产关系理顺后,再进行招标,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同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前任承租人的违约责任。针对周先生的问题,镇政府会积极督促孙庄村抓紧与周先生协商,拿出解决方案,并和法院对接,在近期完成司法程序,将养殖塘口追回。
到村里谈,友好协商,按照合同要求上赔,怎么赔都行,法院开过庭之后也就有结果了,(我们要督促一下)好的。
塘口中标本是喜讯,然而村里却没有按时交付,不仅影响了中标方的计划与进程,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既然选择招标,就应该把相关工作提前做好,希望相关部门能积极督促村里尽快履行合同,以维护市场公平与正义,也让人民群众更加信任与尊重法律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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