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国淡水蛏"集群重现洪泽湖!

 

 

 

 

近期,随着洪泽湖水位的持续下降,在泗洪临淮、界集水域近岸裸露的滩涂上出现了一些蛏子,个头比海鲜市场里常见的蛏子要小一些,这可不是普通的可食用蛏子,而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国淡水蛏!

 

 

 

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渔政五大队大队长 毕兴伟

近期,在洪泽湖泗洪水域,特别是临淮、界集水域发现一定规模的中国淡水蛏,个体大小在五厘米以上,分布区域密集大,每平方60只。

 

 

经江苏省洪泽湖渔管办初步监测,中国淡水蛏在洪泽湖已形成相当的种群规模。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出售的蛏子都是海水蛏,最起码是生长于海水盐度低的河口附近和内湾软泥海涂中的蛏子,体长有十公分左右,而淡水蛏最大的体长也就五六公分。

 

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渔政五大队大队长 毕兴伟

中国淡水蛏是一种稀有的淡水贝类,它的栖息环境要求比较高,在我国呈菱形分布,而且分布区域十分狭窄。

 

 

工作人员介绍,中国淡水蛏为我国特有物种,主要栖息于水质清澈的湖泊与河流,繁殖时要求土壤为沙质,有一定的水流,且水体清澈、透明度高。曾经一度受水体污染、栖息地破坏等因素影响,洪泽湖的中国淡水蛏自然资源急剧衰退,呈濒危状态。

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渔政五大队大队长 毕兴伟

2020年,洪泽湖禁捕退捕以来,我们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开展系列执法行动,严厉地打击了湖区违法犯罪行为,使洪泽湖水域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洪泽湖水质的改善使我们中国淡水蛏栖息环境变得更加良好。

 

 

渔管会提醒市民,要保护中国淡水蛏这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群体,同时也要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远离滩涂,不要捡拾。

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渔政五大队大队长 毕兴伟

严禁在洪泽湖挖捕、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中国淡水蛏,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详情请收看21:10分宿迁综合频道《楚风夜话》

融媒体编辑:高雅 王淼

审核:解秀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