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如实告知投保,确诊重疾遭拒赔,这份“保障”为何失效?

“本以为买了重疾险能安心,真生病时却拿不到理赔款,这保险不就白买了吗?”拿着拒赔通知书的李先生懊悔不已,而这一切的根源,在于他投保时的一次“隐瞒”。

2022年3月,45岁的李先生在朋友推荐下,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保额5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投保问卷中明确询问“近2年内是否因健康问题住院、手术或被医生建议进一步检查/治疗”,李先生想起2021年曾因冠心病住院治疗1周,担心如实填写会被保险公司拒保或加费,便抱着“侥幸心理”勾选了“否”,快速完成了投保流程。

2023年10月,李先生因突发心肌梗死紧急入院,术后向保险公司申请重疾理赔。理赔人员在审核过程中,通过调取李先生的过往就医记录,发现其在投保前1年曾因冠心病住院,且未在投保问卷中如实告知该健康情况。

保险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以李先生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未如实告知重要健康事项,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为由,作出了“解除保险合同,不予赔付保险金”的决定。

李先生虽对结果不满,但也承认投保时确实隐瞒了住院经历,最终未能获得理赔。这场纠纷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投保时的“如实告知”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基础,切勿因侥幸心理隐瞒健康状况,否则可能导致保险“形同虚设”,在需要保障时无法获得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