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午,泗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上中队接到报警,因洪泽湖水域风大浪急,在洪泽湖北线10号标附近,一艘山东籍货船与另一艘徐州籍货船发生碰撞事故。
接警后,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展开勘查,发现满载货物的山东籍货船停留在航道内,为避免发生沉船风险,执法人员立即启动宿淮联合管控机制,与淮安市洪泽区执法部门联系,请其将山东籍涉嫌肇事货船管控在安全水域等待进一步处理。
经进一步调查,此次事故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情况下,执法人员通过远程线上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山东籍货船赔偿徐州籍货船经济损失,协议签订后,事故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通讯员丨张誉馨
编 辑丨高 涵
审 核丨凌 子 驰 骋
终 审丨王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