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鼓励返乡创业就业若干措施》解读 (第三期)

 

 

 

 

前面了解了五项鼓励返乡创业就业的措施,今天我们再来聊一聊创业园区建设奖补、社会保障扶持和教育住房交通保障。

 

创业园区建设奖补
 

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创业孵化团队和企业参与返乡创业园区的投资、建设、管理,搭建创业平台。入驻园区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机构,可享受房租、物业、水电费减免等园区优惠政策。对返乡创业园区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的,按规定分别给予园区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补贴

 

社会保障扶持
 

返乡人员创办中小微企业已领取营业执照、完成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享受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返乡人员个体创业参照执行)。返乡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60%的社会保险补贴。对返乡创业失败的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失业保险待遇。对返乡人员初始创业失败后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

 

教育住房交通保障
 

帮助返乡人员子女回本地学校就学办理转学手续。返乡人员符合人才引进租房补贴政策条件的,及时兑现租房补贴。对返乡人员中的技师、高级技师,参照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对无房户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15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2年。返乡人员可办理一年期城市公交免费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