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管理,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监督医药机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宿豫区医保局积极落实医药价格巡查制度要求,组织开展医药价格巡查工作,邀请医疗机构护士长、物价员参与此项工作,并在医疗机构巡查的基础上将巡查的面扩展到药店、诊所、村卫生室。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部署巡查工作。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宿豫区医药价格行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实行网格化监管,全区分为四个片区,由分管领导带领巡查小组开展巡查工作。制定巡查方案。为了更好落实市局医药价格巡查制度,开展好辖区内巡查工作,制定年度巡查工作计划,将巡查工作和基金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各科室人员全员参与。
二是细化实施措施,精心组织巡查工作。明确巡查内容。重点对药店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情况、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医用材料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检查全覆盖。各监管小组分别对监管片区开展巡查工作,采取拉网式逐个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监管到位,实现医药价格巡查全覆盖。
三是落实问题整改,确保巡查工作不走过场。督促整改到位。对巡查工作中发现的轻微问题下发《医药机构“价格巡查”整改告知书》,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重大问题移交基金管理部门下发《医保监管告知书》进行处理。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医药机构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规范有序,整改不到位被通报的,将在对定点医药机构考核中予以扣分,并运用到诚信体系和协议管理中去。
目前该局已经巡查医药机构205家,对发现的明码标价制度、医药价格政策执行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医药机构下发《医保监管告知书》、《医药机构“价格巡查”整改告知书》114份,有力地提升了辖区医药机构价格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