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新增设备开展非现场执法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文明和谐、安全有序道路交通环境,保障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自2023年3月24日起,在以下道路开展非现场执法,具体如下:
一、新增违停抓拍设备和路段
1、205国道与冯徐村路口东球机
2、205国道龙青路南球机
3、205国道龙青路南300米球机
4、324省道宿沭交界北球机
5、324省道宿沭交界南球机
6、上海路与奥体路东球机
7、上海路与智慧路北球机
8、上海路如东中学东门球机
9、沈阳路与新康路球机
10、上海路与新康路球机
11、北京路与光荣路球机
12、台州路与苏州路球机
13、台州路与临安路球机
14、苏州路与八一路球机
15、苏州路与永康路球机
16、沈阳路与福州路球机
17、沈阳路与广州路球机
18、苏州路与沈阳路球机
19、光荣路与沈阳路球机
20、205国道(344省道至扎下转盘)
21、324省道(刘集耿刘路至宿豫边界)
22、龙庙镇龙青路、立派路全线
二、南湖小学限行时段和路段变更
限行路段:
园东路(清韵路至边城慧居城小区西门)
承晖路(边城慧居城小区南门至兰亭路)
文昌路(明厚源华府南门至兰亭路)
限行时段:7:00-8:00、16:30-17:50
三、城区违反禁令标线路段重新公告
人民路(上海路至北京路段)
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