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宿迁分行带您了解惩戒新规!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于2024年7月2日第3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同意联合印发,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惩戒对象】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经认定具有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等行为的单位、个人或相关组织者。

【惩戒措施】保留被惩戒对象基本的金融、通信服务,确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综合运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等惩戒措施。

【惩戒期限】对不同惩戒对象分别设置2年或3年的惩戒时限,对惩戒期限内多次纳入惩戒名单的,连续执行惩戒期限不超5年。

 

南京银行宿迁分行呼吁:

请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和分辨能力,

不做电诈“工具人”!

 

 

 

内容来源:公安部刑侦局  国家反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