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推广“主动披露”政策 助企尽享诚信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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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宿迁海关大力推广“主动披露”制度,鼓励企业自觉守法,主动纠错,及时补缴税款,助力外贸企业尽享诚信红利。

 

 

本月,宿迁一家医药企业在业务自查时发现其进口的2批同品名、同规格、同型号制药原料,在进口报关时报了2个不同的商品编码,这样必然有一个商品编码是错的,并且有税差。企业主动向海关披露了相关信息,经宿迁海关调查核实,可以适用“主动披露”政策,最终,该企业补缴税款并免于行政处罚。

 

 

企业负责人表示,公司正处在经营发展的关键时期,“主动披露”政策不仅能让企业更正错误,避免行政处罚,还维护了企业的信誉,对于在行业内的信用以及今后上市计划都是利好。

 

 

海关“主动披露”制度是指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经海关认定后可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制度。

 

 

宿迁海关稽查科副科长许威威说:“通过‘主动披露’制度引导企业增强守法自律意识,为主动纠错的守法企业避免或减轻因疏忽大意、不懂政策等导致的损失,对相关企业保持信誉和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主动披露”制度在推动贸易便利化、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规范进出口企业诚信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来,宿迁海关已开展主动披露作业6起,企业补缴税款外,均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为企业减免滞纳金7万余元。广大进出口企业充分享受“主动披露”政策红利。

 

 

宿迁海关党委委员、稽查科科长殷文静表示,宿迁海关秉承“守法容错”与“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结合“惠企政策县区行”活动大力推广“主动披露”制度,为广大外贸企业提供容错纠错的便利通道。下一步,将进一步释放“主动披露”等惠企政策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宿迁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记者:丁国灿 吴炳翔

编辑:张媛 王淼

审核: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