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第三期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红黑榜”的通告

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根据我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和《关于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物业项目规范化考核和物业服务日常监督管理,共有9个项目入选“红榜”、6个项目列入“黑榜”,经复核,现将详细结果通告如下:

一、“红榜”名单

二、“黑榜”名单

三、评定结果运用 

(一)列入“红黑榜”名单的物业服务项目,涉及的物业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将在媒体推介、网站平台公开,并推送市级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中进行公示;

(二)列入“红榜”名单的物业服务项目,在宿迁市物业服务项目评优工作中予以优先选取,在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中有优先资格;列入“黑榜”名单的物业服务项目不得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

(三)列入“黑榜”名单的物业服务项目,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并增加常态化检查频次。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属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希望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要向入选“红榜”的项目学习经验,真正从思想认识上把过去的重“管理”转变到现在的重“服务”上来,对标优秀找不足,带着服务找差距,瞄准差距抓整改,外树物业形象,内强物业品质,不断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