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B套路骗亲友。不法贷款中介以需要担保为由,在实际用款人A无法获取贷款的情况下,要求A以担保名义欺骗资质较好的亲友B申请贷款,贷款资金归A使用,还款责任由B承担。
2.合同误导骗签字。不法贷款中介在与消费者签署合同时,故意遮挡或隐瞒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如高额中介费用,诱导消费者签署合同生效后,消费者才发现相关重要信息与面谈时不一致。
3.低息引诱骗钱财。不法贷款中介首先宣传年利息2%、3%的低息产品吸引消费者,然后在办理过程中以客户资信不足、需要“包装运作”为由,编造担保费、沟通费等各类名头,索要高额费用。
4.职业背债骗未来。不法贷款中介以“高额回报”“无需还债”等话术,吸引特定人群(刚步入社会年轻人居多),通过虚构工作单位、收入流水、资产规模等手段包装客户,骗取银行信贷资金,从中抽取高额分成,而债务和风险均由背债人承担。
5.虚假贷后骗信任。不法贷款中介以银行贷后管理名义,联系银行贷款客户,告知消费者贷款用途不合规,银行需要立即收回。骗取消费者信任后,不法贷款中介趁机以“开发票帮助应对贷款用途检查”等名义变相收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