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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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4中国酒都(宿迁)文化旅游节期间“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确保2024中国酒都(宿迁)文化旅游节安全顺利举办,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2024年4月18日14:30至17:30,湖滨新区(银桂路以北、青墩路以南、迎宾大道以西、近湖2公里水域)为临时空中管制区;2024年4月18日18:30至22:30,洋河新区(敦煌大道以东、酒坊路以西、洋河大道以南、发展大道以北)为临时空中管制区。管制区域内,禁止一切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伞、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低慢小”飞行器(物)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

二、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以上区域进行“低慢小”飞行器(物)的起降、飞行活动。

三、对于违规违法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宿迁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7日

 

 
 

 

来  源丨宿迁警方公众号
编  辑丨高   涵
审  核丨凌    子   驰    骋
终  审丨王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