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告诫!“五一”假期将至,这些行为不能有!

 

关于规范“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

告诫函

 

全市各商超、住宿、餐饮、旅游景区等相关经营者:

2024年“五一”假期将至,为规范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现对各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规范开展经营活动,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采用价格比较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折价、减价;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四、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强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

各相关经营者要对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消费者若发现违法线索,请留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来 源丨宿迁市场监管公众号

编 辑丨高  涵

审 核丨凌 子    驰  骋

终 审丨王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