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现广大公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在全镇各行各业中寻找感动人心的平凡人、普通人,特别是此次疫情期间我镇涌现出的感人事迹,推出富有时代精神和高尚思想道德情操的先进典型,激发全社会崇德向善的力量,镇党委决定开展中扬镇善行义举先进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为指引,以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挖掘、宣传善行义举先进人物的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互助、诚信、孝敬之风,营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勇于担当的社会氛围,激励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神聚力、开拓创新,全力建成美丽、宜居、现代化“湖畔明珠”
二、善行义举先进人物评选标准及范围
(一)评选标准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弘扬民间正能量,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公民,均可推荐申报善行义举先进人物。评选主要标准如下:
1、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尽心竭力帮助他人,特别是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捐资捐物奉献社会,爱心捐助奉献突出;或想他人所想,帮他人排忧,不为金钱等利益所动,拾金不昧,无私奉献;或积极参与志愿活动,义务奉献事迹在社会上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带动力。
2、为维护群众利益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捍卫正义、勇斗歹徒,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注重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周围群众说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
4、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勇于创新、无私奉献,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无私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服务优质,不计得失,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事迹感人。
5、模范践行家庭美德,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承担和履行家庭义务,对家庭成员不离不弃;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6、个人经历或行为具有典型性、时代性和代表性,事迹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及改革创新时代精神,推动时代进步,引领社会风尚。
(二)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面向全镇公民,不受年龄、性别、民族、职业限制,只要符合上述标准,均可作为推荐人选。
三、推荐办法
推荐善行义举先进人物分为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两种方式:
1、组织推荐。由各村居(社区)、各部门组织上报。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对本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在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
2、群众推荐。联名直接进行推荐,群众联名推荐要由推荐人选所属单位、社区进行初审。
推荐时间为2020年4月25日至4月29日,联系电话:0527-80768008。
中共宿城区中扬镇委员会
2020年4月25日
(宿迁手机台编辑:赵梓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