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境外来区复工复产“快捷通道”人员,按要求落实闭环管理健康监测。

2、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单位等)报备(可采取电话、宿豫返乡码、宿康宝等方式报备,具体报备方式见附件),积极配合做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3、低风险地区来(返)区人员自由流动。

4、对于有疫情地区,高校内如没有疫情、学校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所在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不再进行集中隔离,到家后实施7天健康监测

5、各类重点人群要按照应检尽检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核酸检测。

6、接种疫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控疫情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7、市民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

广大市民和来(返)区人员应自觉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即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特此通告。

 

宿豫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6日

报备方式

方式1:提前2天拨打目的地联系电话向社区村居报备;

方式2:通过扫描下方宿豫区返乡码、登录宿豫区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手机端进行报备;

 方式3:扫描下方宿康宝二维码进行报备。

 

来源丨宿豫发布
编辑丨张晨红
责编丨陈驰骋
审核丨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