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努力创建高颜值生态湖滨

        林长制是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湖滨新区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工作主抓手,保护与建设并重,不断夯实生态基础,建设高颜值生态新湖滨,努力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高度重视,着力推进林长制。湖滨新区各级领导对林长制工作高度关注,多次听取专题汇报,了解林长制实施进程;先后主持召开区党工委会议,审议林长制工作方案。林长制工作方案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充实修改。组织观摩交流,学习先进县区林长制建设经验,取长补短,努力提高。出台《宿迁市湖滨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组建林长制办公室,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整体部署,全面推进。
        全面落实,建成林长制体系。各镇、村全面落实区林长制工作部署,整体推进林长制进程。12月17日,晓店街道率先上报镇级林长制工作方案,至12月末,区、镇、村三级林长全部确定。全区共设立各级林长106名,其中区级总林长8名,镇级林长50名,村级林长49名。各级林长办等工作机构相应成立,人员落实到位,区、镇、村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已经建成并有效运行。抓好基层林业工作站、护林人员等队伍建设,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确定护林人员,实行全区域覆盖。护林人员管护范围清晰,责任明确,并量化考核,奖惩问责,做到“林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文/韩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