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这一条例正式施行!宿迁交警送头盔!900个,手慢无!

 

一提到头盔
有人第一反应就是
“不戴!发型会乱!”
“不戴!要露出我精致的脸庞!”
但是交警蜀黍想说的却是
不戴头盔,遇上事故
再帅的发型
再美的妆都是白搭!
来!不戴的看过来

 

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来说
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
是人遇到危险后的
最后一道防线

 

       为保障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驾驶、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作出强制性规定,并授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

 

       而在咱们宿迁,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近期,我市交警部门也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一盔一带”为主题的地毯式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切实提升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感。

       明天下午,我市也将举行《安全从“头”开始 生命幸“盔”有你》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暨文明交通再出发的主题公益宣传活动,现场将邀请外卖、快递企业代表、保险公司代表、电动车销售商代表、市民代表和文明交通志愿者代表到达现场,共同参与活动。

 

 
       活动仪式现场,交警部门还将推出线上答题送头盔活动和买保险送头盔的相关活动;开展线上承诺活动,制作H5倡议书;开展寻找“最美骑行人”活动,赠送礼品;开展执法直播和邀请事故民警在线直播剖析典型案例等活动,宣传、引导广大的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及其乘坐人更好地遵守佩戴安全头盔的相关规定。

       宿迁交警提醒:佩戴安全头盔不仅能最大程度地减轻交通事故带来的人身伤害。而且是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安全负责,对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来说,交通安全无小事,我们先从“一盔一带”做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