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权力》76期——凭风借力好扬帆 踏浪前行谱新篇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2021年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的《江苏省信访条例》,修订后的《省信访条例》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强调,要认真抓好新修订的《江苏省信访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提升信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为切实做好新修订的《江苏省信访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推进全县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泗阳县信访联系会议办公室专门下发文件,对学习宣传贯彻《江苏省信访条例》提出具体要求。

在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江苏省信访条例》工作中,泗阳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人大代表就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广大干群对条例的知晓率、认知度及贯彻落实情况,引导群众依据新条例理性维权、依法信访。同时,在泗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江苏省信访条例>的决议》,切实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助推全县信访工作更加精准精细、更为高效便民、更有质感成色。泗阳县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根植于基层的优势,认真落实县人大《决议》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省信访条例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相结合,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助力疏解基层信访工作“微循环”。

泗阳县人大代表 沃恒东

信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作为一名基层人大代表,我将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深化民主政治、源头矛盾化解为着眼点,做《条例》的宣传者、促进者、践行者。

在具体工作中,泗阳县注重氛围营造,努力做到立体式、全方位,把对《条例》的宣传阵地搬到一线进村入户,搬到田间地头当面宣讲,让信访工作更接地气。

泗阳县信访局以“新修订省信访条例宣讲基层行”为主题,结合“学史力行,办好为民实事”活动,深入机关企业、乡镇社区,大力宣讲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泗阳县信访局 局长 倪海霞

新的信访条例修订后,我们迅速在全县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使广大群众对新的信访条例的有关内容,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同时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依法、理性上访,新的信访条例内容也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

泗阳县住建局、民政局、开发区等单位还组织开展新修订的《江苏省信访条例》学习研讨会,并就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行部署安排,要求切实做好存量信访案件的化解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泗阳县住建局信访室 主任 毕峰

泗阳县住建局信访室主任毕峰:住建局通过研讨学习和对比新旧《江苏省信访条例》,我们对《江苏省信访条例》修改的意义、亮点特色有了更多的了解和把握,有利于我局做好接访维稳工作。

泗阳县各乡镇(街道)积极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学习宣传《江苏省信访条例》,要求广大基层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穿城、三庄、李口、裴圩、临河等乡镇,通过标语横幅、显示屏、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加强信访条例宣传,众兴、来安、卢集、新袁、王集、爱园等乡镇(街道)还组织志愿者进村入户发放宣传手册,形成了早中晚不间断、低头抬头都可见的《信访条例》宣传浓厚氛围。

泗阳县李口镇信访工作人员 刘俊

修订后的《江苏省信访条例》,信访事项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受理,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受理时间和办理时间更短更快,办理效果更实,进一步体现了“为民服务”的宗旨,更接地气,更人性化。

新修订的《江苏省信访条例》突出了信访人权利与义务并重,在全国省级信访立法中首次明确了“总体性”、“个性化”的国家机关信访工作职责,这有利于从制度上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推动我省信访工作向法治化方向迈进。

泗阳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委

主任 张业奇

我们将认真落实《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江苏省信访条例>的决议》,努力通过高质量调研、高水平决定、高效能监督,推动“依法信访、合理维权”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充分彰显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作为。

江苏省信访条例时隔近15年再修订,凝结着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做好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汇聚着各方面的智慧力量。泗阳县人大将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守人民情怀、践行群众路线,深刻认识《条例》修订实施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责任感使命感,为推动新时代全县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编辑丨左一凡

记者丨王辉 柴栋

审核丨倪娜 王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