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分局公开招聘25名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公安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25名(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命令,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二)岗位要求,男性,年龄20-40周岁,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三)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体能、心理素质较好;

(四)有政法、社区等工作经历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司法拘留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 被公安机关清退的保安辅警人员;

5. 身体有明显纹身人员;

6. 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情形。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凡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及退伍证明、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征信报告,到苏宿工业园区分局园区派出所接处警大厅(宿城区栖霞山路11号)报名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月底,报名联系人:朱警官84352808  15150752588,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请前来报名者严格遵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佩戴好口罩。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三)体能测试。

(四)面试。

(五)体检。资格审查合格者根据通知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六)考察。对报名人员及直系亲属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前科进行审查。

(七)录用。最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三、管理及待遇

上岗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综合月收入不低于6000元,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其他福利。

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录工作公正有序,保证录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录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录过程中,凡是应聘者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录资格。本简章由宿迁市公安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分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27-84352805

 

 

            宿迁市公安局苏宿工业园区分局

                       2022年2月10日

 

 

 

编辑 | 赵梓婕

责编 | 陈驰骋

审核 | 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