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涉水产品生产企业“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培训会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20〕3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涉水产品生产企业“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8月14日上午,宿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支队召开全市涉水产品生产企业“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培训会,全市9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讲解了《关于印发宿迁市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宿迁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信用评价规则》等,对信用承诺试点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做了重点的解读。

 
 
 

会上签订了《宿迁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信用承诺书》

 
 

培训会上还对江苏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DB 32/ T 3391—2018)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企业的卫生管理水平,为信用评价的实施夯实了基础。

下一步,支队将继续按方案要求开展信用评价、等级评定、奖惩及公示等工作,确保将我市“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编辑丨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