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 斩断捕杀之手

近日,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公安和检察部门依法查处2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2起案件9名当事人被当场查获,非法狩猎的鸟类和作案工具等物证被当场扣押。2起案件当事人非法驾车至泗洪县朱湖镇黄圩村、许圩村境内,利用铅弹气枪、钢珠弹弓等工具非法狩猎各种鸟类52只。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非法狩猎的52只鸟类中,山斑鸠29只,珠颈斑鸠2只,鸽形目鸠鸽科动物8只,雉鸡(又名环颈雉)13只,均属于中国“三有”(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保护鸟类。目前,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2起案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今后,该局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狩猎、杀害、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从源头切断野生动物买卖、杀害的渠道,做到检查工作全覆盖,不留一丝死角,全面保护野生动物。

(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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