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作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真实记录,是促进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和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制的重要依据,是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及抗震减灾的第一手依据资料。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规范性文件1号文《关于新形势下进-步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强调抓好六大项重点工作:一是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职责,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二是要完善城建档案移交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全生命周期档案管理新机制;加强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工作制度建设;完善验收工作制度,要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接收档案验收申请、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三是落实建设工程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各方责任明确各方责任。按照“谁形成、谁负责,谁移交、谁负责”原则,落实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移交工作职责;要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内容;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可实行“验收+承诺”或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一次性移交等方式,对建设周期长或在线上归档的建设工程,可以分阶段验收,分阶段移交。四是强化科技赋能。要完善数字档案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实行归档全过程线上下下同步办理;要多措并举做好城建档案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五是提高服务能力。要提高便民服务和保障能力,充分挖掘档案资源价值,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六是加强组织保障。要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进一步落实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强化作用提高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质效;加强档案队伍人才建设;积极争取将城建档案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城建档案保管安全和质量。要加强宣传和推广,营造务实、创新、进取的城建档案管理新风貌。
编辑丨叶梦圆
审核丨凌子 驰骋
终审丨王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