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专门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6月,我国以立法形式正式确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23年9月,检察公益诉讼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到“惩治违法行为人”,公益诉讼从“两个维度”守护着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鲜明的权力监督和社会治理性质。

检察公益诉讼的“宿迁行动”,也为这场中国司法实践,提供了生动鲜活的“样本”!



宿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江苏生态大公园”发展目标,出台服务黄河故道富民廊道建设、“两湖”水环境治理等实施意见,创新“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工作机制。

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域1075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452公里、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企业99家、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4万余吨,增殖放流192.5万尾,督促清理大运河、洪泽湖“三无船舶”4222艘、督促取缔非法船厂12家,追偿修复环境资源费用1700余万元,做人民美好生活的守护者,擦亮“水润之城”生态名片。


守护耕地资源,深化检察公益诉讼与自然资源执法协作,推动2636亩撂荒土地复垦、复种,修复整改5930亩基本农田,保障粮食安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保障农村路桥安全,针对开展农村道路桥梁安全开展重点排查,协调有关部门设置人行步道26条,及时整修45座问题桥梁;

加强农产品质量管控,持续推动茆圩草莓、潼阳西瓜、王集粉丝等具有地理标识的农产品质量管控、经营升级。

关注舌尖上的安全,办理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案件286件,督促查处销售伪劣食品11万余千克、假药86千克。

助力公共安全,围绕儿童游乐设施、消防安全、高速公路桥下公共空间治理,从源头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守护“头顶上、脚底下、生活中”安全。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追偿公益损害赔偿金26.86万元,强化个人信息公益保护。

堵塞国有财产保护监管漏洞,针对侵占补贴资金、冒领养老金、社保基金、欠缴漏征税款等情形,推动完善相关机制,共计挽回国有财产损失2500余万元。


7年来,宿迁检察公益诉讼,有2件案件入选“两高”发布的典型案例;

24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宿迁检察将继续守正创新,以精准化、规范化的高质量履职,服务大局、呵护民生,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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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文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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