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视线 | “被打还手即互殴”成为历史!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来了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会遭遇各种冲突与纠纷。曾经,当面临不法侵害时,许多人即便有理,也因害怕还手后被认定为“互殴”而选择隐忍。这种“被打不敢还手”的现象,反映出公民在行使自卫权时面临的困境。如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为这一难题提供了解决之道,明确了正当防卫免处罚的规定。 

 

 

以2020年11月22日山东淄博的事件为例。饭店老板张女士在店内遭遇醉酒男子刘某殴打,她在反抗后,公安机关最初将两人行为认定为“互殴”,并分别对两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近年来,类似案件屡见不鲜。在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认定上,由于法律界限不够明晰,导致不少防卫行为陷入争议。

 

 

市民 李女士

前阵子在网上看到有人在地铁里被骚扰,反抗时和对方起了冲突,结果被一起调查。那时候就觉得挺不合理的,受害者反而可能担责。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法直面争议问题,明确规定公民对不法侵害行为有权采取防卫性措施。这一规定涵盖了多个重要方面。首先,明确了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即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有权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保护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市民 李女士

现在新法明确了正当防卫不担责,遇到不法侵害时,既能保护自己,也敢帮别人了。

 

 

 

那么,从法律专业角度来看,该如何准确界定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呢?记者也咨询了相关律师。

 

 

律师 李娜

必须是正在发生的紧迫危险,如小偷正在翻窗入室、路人当街被殴打、抢夺者正试图夺走你的包,对方行为必须违反法律。防卫目的是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对不法侵害的及时反应是关键。若侵害已停止,比如小偷已经逃跑或者仅存在口头威胁,但无实际攻击行为,此时采取防卫措施可能不被认定。

 

 

而对于防卫过当,法律规定,采取的防卫手段和强度应是制止侵害所必需,防卫造成的损害后果与所保护的权益应大体相当。

 

律师 李娜

例如对方徒手推搡,你持刀反击致其重伤,则可能超出必要防卫限度。(为了)保护一部手机导致侵害者重伤甚至死亡,通常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法律鼓励在合理的范围内保护自己,但坚决反对滥用暴力。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是认定过当的两个硬性指标。

 

 

如有条件,尽量保存现场监控录像、手机拍摄的视频照片,寻找目击证人及其联系方式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准确认定防卫行为至关重要。

 

律师 李娜

正当防卫不应只是刑事法律独有的制度,在民事司法领域和治安管理领域同样适用。这一修订将推动办案部门积极认定正当防卫行为,避免“谁闹谁有理、谁伤谁有理”的不合理现象,真正让法律为防卫不法侵害撑腰,让人们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有“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底气,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义重大。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为正当防卫“正名”,让“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深入人心。当每个人都能在遭遇不法侵害时依法自卫,当见义勇为者不再因顾虑法律风险而却步,我们的社会必将更加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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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姜飞雪

融媒体编辑:邵严严

审核:解秀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