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由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陆某某、朱某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陆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该案系宿迁市首例非法收购、出售象牙制品案。
被告人陆某某长期混迹于文玩行当,经常从境外采购文玩制品到国内进行销售。陆波发现市面上象牙制品非常稀缺,能够从中获得经济利益,但苦于常规渠道无法获得象牙制品,后来陆某某开始借助网络收、售象牙制品。2016年下半年,陆某某与朱某某等人一拍即合,合伙成立波波孤品文玩公司,公司经营期间多次通过网络将购进的象牙制品对外进行展览、销售牟利,同时提升其他文玩的销售业绩。2017年10月31日,公安机关在该公司现场查扣象牙制品6件。另查明,陆某某曾于2016年3月9日单独向他人(已判决)出售其购进的象牙鬼工球1件。
开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结合PPT、微视频等方式展示证据、倡导野生动物保护,收到很好的庭审效果。
法庭远程连线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侯森林教授,由侯教授作为专家证人,就大象的生态价值、收售象牙制品对象牙种群的影响等内容发表专业意见。
庭审邀请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人大代表一致认为此次庭审非常有教育意义,能够从中受到法律启迪,表示今后将积极向身边人普法。
有学生通过庭审直播系统,远程观看了庭审全过程,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治教育课。
编辑:赵梓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