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费应让群众缴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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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泗洪县居民向12345热线反映,他家收取的水费中包含了污水处理费,每吨价格为4毛钱,但据他了解,家中的生活污水并没有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那么,这笔污水处理费用,应不应该交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泗洪县金锁镇白庙村村民李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他查看自来水水费账单时无意中发现,每月缴纳的水费中,都包含了一笔污水处理费,账单中显示,自来水水费2.4元一吨,其中2元为水费,0.4元为污水处理费。以今年4月为例,李先生预交了100元水费,同时缴纳了20元的污水处理费,总计120元,对于这样的收费,李先生有些不理解。

 

 

 

 

泗洪县金锁镇白庙村村民 李先生(化名)

农村乡下种田的,哪里有这个下水道啊,污水处理这个没有,洗澡做饭的污水,就泼到地下呗,哪里有下水道啊,没有但是他收取我们污水处理费。

 

 

 

家住在泗洪县归仁镇沙庄村的方先生,也有同样的疑问,他表示,商业小区内实现了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排放到污水处理厂处理,收费这笔费用毋庸置疑,但乡镇有的地方生活污水都是直排,并没有进行污水处理,不应该收取污水处理费

 

 

 

 

泗洪县归仁镇沙庄村村民 方先生

生活污水也是的,都是自家下水道,淌在田间地里。

 

 

 

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村民反映的情况属实,泗洪县农村地区的自来水水费是每吨2.4元,其中就包含0.4元每吨的污水处理费

 

 

 

 

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归仁营业厅工作人员

从2021年7月份,公文下来之后,水费是2块,有4毛钱的污水处理费,你要问我污水处理费指的是什么,我只是执行者,他们给我一个收费标准,我就按什么收费,到窗口来交,我就按这个去执行。

 

 

 

随后,记者联系了负责价格制定的泗洪县发改局,该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省、市要求,2021年,泗洪县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城区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价格和开征农村污水处理费的通知》,其中规定:农村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4元/吨,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6元/吨,执行全省最低收费标准。开征污水处理费后,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为2.4元/吨,非居民用水到户价格为2.9元/吨。工作人员表示,收费标准是泗洪县发改局联合其他部门制定的,后续的费用收取工作,由泗洪县住建局负责执行

 

 

 

 

泗洪县发改局工作人员

我们根据省安排,包括泗洪每个乡镇都已经建污水处理厂了,达到条件了,收取污水处理费了。我们当时也就按照省里要求进行调整,具体征收污水处理费,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征收单位属于住建局的,污水处理全县都是住建局在收。

 

 

 

 

泗洪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泗洪县农村污水处理费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征收,由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代为收取,按照泗洪县住建局2020年的统计,由政府投资建设的乡镇集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已达到100%,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5%以上。这几年,他们也在逐步提高行政村的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但部分村居位置偏远、常住人口较少,或已纳入征收计划,短期内无法做到全覆盖。

 

 

 

 

泗洪县住建局供排水中心工作人员 徐先生

一个是地理条件一个问题,环境问题,另外一个散户的问题,只要集镇区的,或者规划自然村的,也在逐年的规划,每年有的也在逐步的延伸污水处理的管网的公里数。它也是逐年的规划建设,并不是说所有的乡镇每户都覆盖,他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划建设。

 

 

 

 

 

那么,污水处理设施未覆盖,还需要缴纳处理费吗?泗洪县住建局供排水中心工作人员解释道,根据《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但同时,文件上也明确说明,为确保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充分发挥污染减排效益,全省应全面开征建制镇(含乡及涉农街道,下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要满足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从泗洪县乡镇集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来看,目前已全覆盖,应当全面开征,但部分村居确实也存在污水处理设施仍未覆盖的情况,对于这样的情况,省级文件中并没有明确的说明。

 

 

 

 

泗洪县住建局供排水中心工作人员 徐先生

因为这个文件上,也没有说必须,或者说体现出来,像这种情况不收的,这也不好去区分他。

 

 

 

泗洪县住建局供排水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只有少部分村居还没有覆盖雨污分流管网,记者采访到的这两个村庄就是这种情况,他们会加快覆盖进度。虽然现在乡镇收取污水处理费,每吨0.4元,但实际的成本在1元多,超出部分均由财政兜底。那么,这笔费用究竟该不该收呢?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各县区情况不同,宿城区农村居民没有收取污水处理费,宿豫区农村居民则按照0.3元每吨收取。对此,市发改委价格处工作人员表示,近期他们也关注到该问题,目前,污水处理费收费等均是由各县区自主决定,针对村民的质疑,他们正在进行调研,后期将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实施办法,指导各县区执行。

 

 

 

 

市发改委价格处工作人员

现在正在调研,我正在请泗洪发改局负责价格的同志,去核实有关政策情况,因为这是以前制定的,2016年制定的,可能比较早,我们属于上级政策指导部门,并不是政策制定部门,我们要有义务了解这个情况。

 

 

 

 

记者有话说

水费关乎千家万户,收费透明是最基本民生诉求,千万不能让收费明细"雾里看花"。公共事业收费必须“公开换公信”,希望监管部门能够主动做好政策解释宣传,主动公示成本构成,只有将明细公布在阳光下,才能让村民缴得明白、用得放心,真正筑牢民生工程的信任基石,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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