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桑墟镇做到“三到位”

连日来,桑墟镇采取多种措施,有条不紊地开展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确保通过清产核资,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是组织到位。为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领导,该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也及时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培训到位。该镇责成农经服务中心牵头,加强对各村居会计、驻村干部的业务培训,力争让大家熟练掌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业务知识,真正分清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区别与范围,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稳妥推进。

三是督促到位。除了镇纪委和农经服务中心人员每天从落实和业务等方面加以督查推进外,镇党委、政府还要求各个村居组织乡贤、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全程参与,清查核实结果要得到群众认可,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