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各企业复工复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距离返回工作岗位的时间越来越近,这些您关心的问题如何解答?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约吗?春节假期延长3天的工资怎么算?返岗后不慎感染新冠肺炎算工伤吗?事关每个人,一起来看权威答案。
春节延长假工资怎么算?

企业在延迟复工期间(2020年2月3日至复工前一天)的工资如何支付呢?

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生活费。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命令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职工工资。
那么,企业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导致职工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待遇如何支付?
对因肺炎疫情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对因肺炎疫情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会被开除吗?

在此期间,企业可以与这部分职工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与监察处处长 朱学平:
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已隔离治疗期间和医疗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采取延迟复工等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病人,劳动合同如果到期的话要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满、医疗观察期间满、隔离期间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不慎感染新冠肺炎能否认定为工伤?

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处长 徐伟:
就是参与这个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及时为上述人员申请工伤认定啊,我局已经开通了绿色快速通道,受理后三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他们就是这样的。
2月9号以后,许多企业逐步复工了,工作者返岗了,疫情形势依旧严峻,省、市启动了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我市下发了致全市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的一封信,提醒大家早报告、戴口罩、勤洗手、拒热闹、少串门、不赶集、养良习。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任 臧辉:
我们对所有的企业,尤其是对于这个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你要对这个员工要宣传解释到位,第2个要培训必要的防控知识,第3个要进行简易检测,你所有的复工人员都要进行检疫检测,你对你现在这个工作的现场要进行全面的消毒。
编辑:梦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