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部署开展全市药品零售行业价格专项监测调查


9月22日市物价局发文部署开展全市药品零售行业价格专项监测调查,致力全面掌握市场药品零售价格动向,引导和规范各单位药品定价行为,发挥价格监测监管重要职能作用。

此次专项监测调查将全面提取全市药品销售单位(连锁药品、单体药店、药品批发单位等)今年以来的药品价格变化数据,建立良性的药品价格电子数据采集和上报传输渠道;对药品经营单位的承诺内容通过“阳光物价”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平台实施定期公示。

专项监测调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前期调研及培训期、实施监测调查期和监测调查成果分析应用期。各阶段工作侧重点不同,通过收集与监测调查相关资料、对县区相关单位进行重点监测调查和分析调查数据等内容,对经营活动中的价格承诺活动进行研究,对承诺价格实施对比分析,实施药品价格公示和价格承诺公示。此次专项监测调查活动,市局将通过“阳光物价”各发布平台进行全面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