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通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江苏徐州市、宿迁市下沉督察发现问题时指出:“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宿迁市沭阳县木炭加工企业污染环境。案件转办后,沭阳县虽然进行了一定整改,但未能建立长效机制,没有举一反三彻底整改到位”。通报中提及桑墟镇廷双木炭加工厂“两个月前已停产,但窑体没有拆除,随时可以复产”。
28日,宿迁市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宿迁廉风“通报了对沭阳县廷双木炭厂污染环境问题问责情况。根据调查认定,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对环保问题整改不力的桑墟镇党委书记姜若鸣、桑墟镇镇长相如斌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桑墟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张峰、桑墟镇党委政法委员(新顺河村驻村干部)刘洪岗、桑墟镇新顺河村党支部书记蒋廷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8日上午,桑墟镇召开镇党委会,对镇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由镇党委书记姜若鸣同志亲自分管环保工作,镇长相如斌同志按政府职责分工履行环保监管责任。会议要求全体镇村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知耻而后勇,秉承“不抱怨、不气馁、不推诿”的精神,切实抓好“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
6月28日,桑墟镇召开“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会上党委书记姜若鸣传达了上级对我镇环保不力问责处理的相关决定并就做好当前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站位。此次被通报追责,暴露出我镇环保工作还存在思想麻痹、工作不细、措施不力等问题,归根到底是政治站位不高,工作标准降低。此事的发生,给全县、全镇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诚恳接受上级的问责处理,镇党委、政府向县委、县政府和全镇5.6万人民作出深刻检讨。
二是彻查彻改。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细排深查无环评手续、不能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废塑料收购加工、非法洗砂等“散乱污”企业,做到应排尽排,不留死角。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一律实行“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决不允许出现“以停代整、以罚代整、就地掩盖”等敷衍整改的现象。
三是严明责任。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村居属地责任、包村组长的领导责任,通过严明的责任体系,倒逼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举全镇之力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镇长相如斌主持会议
县委书记卞建军现场会办“散乱污”企业整改情况
县委干部现场督导整改工作
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前往现场组织整改
整改后现场
6月26日上午生态环保部通报发布后,桑墟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立即赴现场组织整改工作,在前期已实施断水断电的基础上,组织机械人力将已关停的木炭厂窑体彻底拆除,原料及产成品彻底清理,生产设备彻底拆解,完全做到“两断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