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被表彰为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

6月22日上午,省国土厅召开第28个全国“土地日”纪念大会,会上对2017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县进行了通报表彰,沭阳县被授予“2017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荣誉称号。

近年来,沭阳县全面落实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所有项目达标率均达100%;积极践行“矿地融合”工作理念,深入开展砖瓦企业专项整治,新增耕地2200余亩;推行工业用地共审制度,所有项目用地都本着节约集约的原则进行供应,土地指标使用率达100%;分类处置倒闭破产企业,盘活开发区存量用地2000余亩;加强高标准厂房建设与使用,被表彰为“省高标准厂房建设与使用先进地区”。